关于启动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编辑:董书宝     时间:2023-03-2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两大振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挖掘选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等12个中央部委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定位高,发展快,2022年第八届“互联网+”大赛共有108个国家和地区的4554所院校的340万个项目、1450万人次报名参赛;大赛效果好,影响大,已成为中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赛事成绩对于学校办学声誉、考核评估、综合排名等均具有极其显著的影响。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毕业5年内(20187月以后)的毕业生。

三、参赛要求(参考第八届赛事标准)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31日及以后出生)。

(二)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赛;鼓励毕业五年内校友、博士生、硕士生与本科生联合组队参赛。

四、高教主赛道

大赛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高教主赛道(参考第八届赛事标准)


组别

本科生组

研究生组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考第八届赛事标准)

组别

项目要求

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六、赛事工作安排

1.项目挖掘及培育20231-4月,各学院广泛宣传、深入挖掘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的师生和校友科技项目、创业项目、师生共创项目等。鼓励学院开展计划书撰写、路演能力提升、双创专家指导等相关工作,跨学院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各学院在202347日前推荐优质种子项目名单至教务处双创指导中心(邮箱:ahnucxcy@126.com,表格详见附件)。理工科学院每院推荐5个种子项目(至少含1项红旅项目),文科学院推荐3个种子项目(至少含1项红旅项目)。

2.校赛报名及选拔20234-5月,根据教育部和省厅赛事的专项通知组织校赛报名及选拔。学校报名项目总量是省赛晋级名额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学院务必重视做好赛事动员和项目报名工作,本科生项目报名至少完成基础指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必须指导学生至少申报一个项目(具体项目指标详见附件,待国赛和省赛通知发布后按照平台要求开展报名工作)。

3.省赛推荐及培训20235-8月,推荐项目参加省级“互联网+”复赛和决赛。优秀项目参加省级提升培训。

4.国赛推荐及决赛20239-10月,推荐优秀省赛项目参加国家级“互联网+”大赛全国总决赛。

七、政策激励

1.参赛本科生按照竞赛等级和所获奖项认定素质拓展学分及创新创业模块课程学分,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者可在研究生推免、评优评先等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2.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可直接入驻学校大学生创客空间,校级奖项项目团队优先推荐入驻。

3.获奖师生可依照学校突出教学业绩奖励相关条款予以奖励。

八、其他事宜

关于赛事具体要求、参赛渠道、报名方式,以教育部正式通知发布为准。

本科生工作联系人:甘伟、郭志春(0553-5910160

研究生工作联系人:于珊珊(0553-5910377


附件:

1.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种子项目推荐表

2.第九届安徽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种子项目汇总表

3.各学院参赛项目报名基础任务目标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研究生院 校团委

                                2023327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2023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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